每年的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买房是一宗大额消费,
可谓贯穿我们的衣食住行。房屋的各种质量问题,
开发商的欺骗手段,购房的各种陷阱,我们知道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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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建设起来卖不动或者开发商逃之夭夭留下的楼盘合计称为烂尾楼。许多当地的小开发商,就买了一块地,盖了几栋楼,无论是质量安全,还是资金链都完全没有保障,还需谨慎。
现象二
当心房子产权变更
第一种方法是,先登记,登记得差不多了再卖楼,许多开发商登记了一年才开始卖楼。第二种是通过优惠吸引购房者,再正常开盘,将价格标高。
现象四
莫被开发商忽悠
买到价格低的房源当然不错,不过如果价格低但品质上不去就是问题了,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应该多多注意,不要只被低价吸引而不注意项目的品质和开发商的信誉度,要么直接选择名企的房源。
现象一
防止烂尾楼滥竽充数
许多楼盘房价突然降了一半,问之原因,说是本期开盘的的楼座五证不全,也就是俗称的小产权房源。
现象三
谨防“做空”
由于预售制度的客观存在,众多开发商无不尽量减少前期自有资本的投入,而将后期建设成本不断摊薄。
现象五
不要被低价吸引
购房者应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采用合法方式与开发商沟通协商以主张自身权利,如通过往来催告、函件、通知及当面沟通、磋商等。
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购房者若与开发商协商不成,且关于房屋买卖的争议较明确,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消协进行投诉。
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投诉。对涉及中介机构收费、购房合同约定外的其他收费以及物业管理收费等房产纠纷,购房者可向相关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对涉及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买卖纠纷,购房者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若协商调解不成,购房者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依法解决。如果采用仲裁或诉讼手段,因涉及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最好聘请专业律师介入,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