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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临泉县挂牌出让3宗共236亩商住用地 起拍价最低61万元/亩

发布时间: 2018-09-19 11:43:49

来源: 市国土资源局

分类: 土地市场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 2016〕-115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②要求本宗地和LQ〔2018〕-118号宗地、LQ〔2018〕-15号宗地,同时申请,同时竞得。③竞买人须在临泉县境内,按照县政府规划建设一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报名时须提供投资运营2400平方米以上艺术类的文化产业证明文件和合作协议。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报名时,如在县域内已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开发项目的销售量须达到60%以上(以合同备案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宗土地竞买。

4.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5.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其中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不少于9个班、社区服务用房348.5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6.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城关街道负责监管)。

7.竞得人(或其在临泉县注册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临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8.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9.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LQ〔 2016〕-118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②要求本宗地和LQ〔2018〕-115号宗地、LQ〔2018〕-15号宗地,同时申请,同时竞得。③竞买人须在临泉县境内,按照县政府规划建设一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报名时须提供投资运营2400平方米以上艺术类的文化产业证明文件和合作协议。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报名时,如在县域内已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开发项目的销售量须达到60%以上(以合同备案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宗土地竞买。

4.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5.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其中配套建设的社区服务用房383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6.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城关街道负责监管)。

7.竞得人(或其在临泉县注册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临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8.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9.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LQ〔 2018〕-15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2)竞买人或其集团公司须具备在省会及以上级别城市开发文化产业、物流产业、商业综合体的开发及运营经验,其中:①具备雄厚的商业招租经验及多年管理运营能力,提供至少1处不少于10万方且经营5年的商业综合体产权证,并全部自持运营;②具备投资并运营3000方以上艺术馆的文化产业操作经验,并全部自持运营;③具备投资1万方以上国内大型连锁酒店运营合同,并全部自持运营。(3)竞得人须在临泉县境内建设大型游乐场,其中须包含陆地游乐设施及水上游乐园等,500亩游乐园项目须在2019年12月底前开园并开街,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此条由临泉县文广新旅(体育局)负责监管〕。(4)竞买人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资料,并向县政府充分了解地块现状、业态建设要求等,须无条件接受现有地块地上建筑附属物,并与县政府沟通达成一致:愿意5日内接收现状土地及签订相关建设协议。

2.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3.商业自持比例不得低于15%(其中须建设含酒店业态);自持部分须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10年内整体经营,不得对外销售。

4.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该项目及约500亩游乐园项目须在2019年12月底前开园并开街。竞得人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县国土局书面申报。

5.竞买人在报名时对以上条款提交相应的承诺书,竞得土地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兑现承诺的视为违约,由竞得人按出让总面积300万元/亩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直至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此条款由城关街道办负责监督落实。

6.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须按县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合同约定的容积率进行开工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7.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2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9.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 2016〕-115号、LQ〔 2016〕-118号、LQ〔 2018〕-1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9日8时至2018年10月26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18年10月19日8时至2018年10月29日16时止。2018年10月29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 耿 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县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19日

责任编辑: lin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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